天恩学堂设立
一、计划缘起
社团法人天恩慈善会是由一群升斗小民,以弘扬人类善心好德,发扬慈悲济世精神,大家涓滴汇集大爱,同时为体恤济助失学贫童及急难贫困家庭所成立的慈善单位,除主动协助贫弱势家庭给与及时济助外,每年并定期深入探访全国偏远地区,急难救助及颁赠清寒学童教育助学金。
因深深体会政府社会救济对象所不及的家庭生活辛苦,全体天恩人深感贫困弱势家庭的子女,藉由读书上进,期改善家中困境。
本会历经十届近二十年来从事社会公益慈善工作,办理教育助学金相关各项社会活动且定期追踪,成效卓越迭获政府主管单位嘉奖,我们仍不以此为满足,特经由理监事会决议办理「天恩学堂」,以长期持续积极方式继续协助国内贫童就学上进,期真正落实本会宗旨目标,由於本会资源有限,期盼各界大力襄助。
二、宗旨
协助弱势家庭之学童(如:中低收入、单亲、隔代教养、外籍配偶子女、或经学校认定之弱势家庭学生),於课外时间进行学习辅导,透过「社区或学校」聘请教师辅导方式推动社区子弟认真向学,并善用社会资源以带动读书风气。
三、开班期间
以学期开班辅导上课,在社区或学校开办
四、策划主办单位
社团法人天恩慈善会
地址:10868台北市万华区万大路304号2楼
电话:02-23094700
传真:02-23096647
E-mail:tienun.t108@msa.hinet.net
http://www.tienun.org.tw/
五、工作分配权责
理事长:综合本会事务;对内行政裁决和对外代表本会及发言。
常务理事:协助理事长处理本会连络和协商事项。
秘书长:负责督导本会各项工作,协助本计划之开班实施,紧急事务之处理。
秘书处:负责文书处理(协助开班送审、期末成果制作)、行政管理、制作(课程审查资料、拍照)成果报告。
会 计:负责制作经费请领和核发教师钟点费、支付行政费(水电费、教材费、保险费、杂支)、制作核销原始支出凭证。
六、天恩学童工作分配权责
辅导教师、志工:教师和辅导志工工作例如:点名不到应立即通知家长、维持秩序、遵守上下学时间、紧急处理、注意学童身心状况等。(须具备合格教师资格, 例如现职教师、退休教师或待业教师和相关规定)。
辅导义工:协助教师工作(以退休公务员、大专学生、学生家长为优先人选),可以自愿向本单位报名,协助教师工作,属於热心地方公益性质。
辅导内容:依完成学校联络簿辅导课业为基础,可以另外设计课程教材,必须经过本会审核通过才可以使用,不可以用其他巧立名目方式向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家长代表:协助本会、建议或反映学童相关事宜。
七、实施办法:
项次 | 项目 | 项目工作之内容 | 说明 | 备注 |
1 | 辅导对象 | 中低收入及免纳所得税之农工渔民子女、原住民、单亲或隔代教养、外籍配偶子女、经学校认定之低成就或弱势等家庭之学生 | 协助家庭困难之子弟认真学习 | 不需要缴交任何费用 |
2 | 设置场所 | 申请社区活动中心或学校教室为场地 | 需提拨水电费作为补助 | |
3 | 经费补助 | 学堂每期全程辅导满100小时结束后一周内,须检具全期「原始支出凭证」及「期末报告」,提报本会审核请款。 | 秘书长必须督导确实开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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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天恩学童报名 |
| 学童资格应严格审,以管制人数和班级数。 |
八、天恩学童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流程:
(二)、上课时间:
以各区排定。
(三)、上课地点:
活动中心或学校教室或适合课辅自修之场所。
(四)、上课课程:
以完成「学生家庭联络簿所规定的当天作业」为原则;教师另外可以设计课程教学。(所设计之课程应经过本会审查会议通过后才可以使用)(目前设计方案为一小时课业指导,一小时为加强基本科目)
(五)、所需经费:
天恩学童一律免费用。
(六)、开办班级数:
一班(人数约20位为原则)
九、预期效益:
十、经费概算:
由承办单位编列经费预算表,再由本会理监事会审核,经费来源中除本会提供外,须有地方部份自筹款(配合地方资源大家共同参与关怀学童)。
十二、计画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正和公告实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