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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恩慈善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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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恩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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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恩學堂設立4
https://www.tienun.org.tw/custom_64621.html 天恩學堂設立 天恩學堂設立 天恩學堂設立一、計劃緣起社團法人天恩慈善會是由一群升斗小民,以弘揚人類善心好德,發揚慈悲濟世精神,大家涓滴匯集大愛,同時為體恤濟助失學貧童及急難貧困家庭所成立的慈善單位,除主動協助貧弱勢家庭給與及時濟助外,每年並定期深入探訪全國偏遠地區,急難救助及頒贈清寒學童教育助學金。因深深體會政府社會救濟對象所不及的家庭生活辛苦,全體天恩人深感貧困弱勢家庭的子女,藉由讀書上進,期改善家中困境。本會歷經十屆近二十年來從事社會公益慈善工作,辦理教育助學金相關各項社會活動且定期追蹤,成效卓越迭獲政府主管單位嘉獎,我們仍不以此為滿足,特經由理監事會決議辦理「天恩學堂」,以長期持續積極方式繼續協助國內貧童就學上進,期真正落實本會宗旨目標,由於本會資源有限,期盼各界大力襄助。二、宗旨協助弱勢家庭之學童(如:中低收入、單親、隔代教養、外籍配偶子女、或經學校認定之弱勢家庭學生),於課外時間進行學習輔導,透過「社區或學校」聘請教師輔導方式推動社區子弟認真向學,並善用社會資源以帶動讀書風氣。三、開班期間以學期開班輔導上課,在社區或學校開辦四、策劃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天恩慈善會地址:10868台北市萬華區萬大路304號2樓電話:02-23094700傳真:02-23096647E-mail:tienun.t108@msa.hinet.nethttp://www.tienun.org.tw/五、工作分配權責理事長:綜合本會事務;對內行政裁決和對外代表本會及發言。常務理事:協助理事長處理本會連絡和協商事項。秘書長:負責督導本會各項工作,協助本計劃之開班實施,緊急事務之處理。秘書處:負責文書處理(協助開班送審、期末成果製作)、行政管理、製作(課程審查資料、拍照)成果報告。會 計:負責製作經費請領和核發教師鐘點費、支付行政費(水電費、教材費、保險費、雜支)、製作核銷原始支出憑證。六、天恩學童工作分配權責輔導教師、志工:教師和輔導志工工作例如:點名不到應立即通知家長、維持秩序、遵守上下學時間、緊急處理、注意學童身心狀況等。(須具備合格教師資格, 例如現職教師、退休教師或待業教師和相關規定)。輔導義工:協助教師工作(以退休公務員、大專學生、學生家長為優先人選),可以自願向本單位報名,協助教師工作,屬於熱心地方公益性質。輔導內容:依完成學校聯絡簿輔導課業為基礎,可以另外設計課程教材,必須經過本會審核通過才可以使用,不可以用其他巧立名目方式向家長收取任何費用。家長代表:協助本會、建議或反映學童相關事宜。七、實施辦法: 項次項目項目工作之內容說明備註1輔導對象中低收入及免納所得稅之農工漁民子女、原住民、單親或隔代教養、外籍配偶子女、經學校認定之低成就或弱勢等家庭之學生協助家庭困難之子弟認真學習不需要繳交任何費用2設置場所申請社區活動中心或學校教室為場地需提撥水電費作為補助3經費補助學堂每期全程輔導滿100小時結束後一週內,須檢具全期「原始支出憑證」及「期末報告」,提報本會審核請款。秘書長必須督導確實開班本會立專戶「社團法人天恩慈善會」,在金融機構開立。開班送審應報「天恩學堂名冊、經費預估表」。檢具原始憑證和核銷工作,由會計處理,並登帳紀錄。4天恩學童報名學童來源:由學校推薦。須符合「中低收入子女、單親或隔代教養、外籍配偶子女經學校認定之低成就或弱勢」等條件的家庭學生之規定家長同意參加並必須上下學能親自接送者必須身心健康沒有重大立即性殘疾者(例如心臟病、癲癇等)學童資格應嚴格審,以管制人數和班級數。八、天恩學童報名注意事項(一)、報名流程:須攜帶戶口名簿由承辦單位負責豋錄及審核許可後,始成為天恩學童(報名時須當場填寫緊急連絡電話、願意自己接送上下學等資料)。(二)、上課時間:以各區排定。(三)、上課地點:活動中心或學校教室或適合課輔自修之場所。(四)、上課課程:以完成「學生家庭聯絡簿所規定的當天作業」為原則;教師另外可以設計課程教學。(所設計之課程應經過本會審查會議通過後才可以使用)(目前設計方案為一小時課業指導,一小時為加強基本科目)(五)、所需經費:天恩學童一律免費用。(六)、開辦班級數:一班(人數約20位為原則)九、預期效益:提供弱勢家庭子女在學業上獲得輔導,養成孩童喜愛讀書、努力上進的好習慣。藉由課後輔導志工協助,提昇弱勢家庭子女學習成效。帶動社區志工共同關懷弱勢家庭、創造溫馨祥和社區。十、經費概算:由承辦單位編列經費預算表,再由本會理監事會審核,經費來源中除本會提供外,須有地方部份自籌款(配合地方資源大家共同參與關懷學童)。十二、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和公告實施之
https://www.tienun.org.tw/ 社團法人天恩慈善會

天恩學堂設立


一、計劃緣起


社團法人天恩慈善會是由一群升斗小民,以弘揚人類善心好德,發揚慈悲濟世精神,大家涓滴匯集大愛,同時為體恤濟助失學貧童及急難貧困家庭所成立的慈善單位,除主動協助貧弱勢家庭給與及時濟助外,每年並定期深入探訪全國偏遠地區,急難救助及頒贈清寒學童教育助學金。


因深深體會政府社會救濟對象所不及的家庭生活辛苦,全體天恩人深感貧困弱勢家庭的子女,藉由讀書上進,期改善家中困境。

本會歷經十屆近二十年來從事社會公益慈善工作,辦理教育助學金相關各項社會活動且定期追蹤,成效卓越迭獲政府主管單位嘉獎,我們仍不以此為滿足,特經由理監事會決議辦理「天恩學堂」,以長期持續積極方式繼續協助國內貧童就學上進,期真正落實本會宗旨目標,由於本會資源有限,期盼各界大力襄助。

二、宗旨

協助弱勢家庭之學童(如:中低收入、單親、隔代教養、外籍配偶子女、或經學校認定之弱勢家庭學生),於課外時間進行學習輔導,透過「社區或學校」聘請教師輔導方式推動社區子弟認真向學,並善用社會資源以帶動讀書風氣。


三、開班期間


以學期開班輔導上課,在社區或學校開辦


四、策劃主辦單位


社團法人天恩慈善會
地址:10868台北市萬華區萬大路304號2樓
電話:02-23094700
傳真:02-23096647
E-mail:tienun.t108@msa.hinet.net
http://www.tienun.org.tw/


五、工作分配權責


理事長:綜合本會事務;對內行政裁決和對外代表本會及發言。
常務理事:協助理事長處理本會連絡和協商事項。
秘書長:負責督導本會各項工作,協助本計劃之開班實施,緊急事務之處理。
秘書處:負責文書處理(協助開班送審、期末成果製作)、行政管理、製作(課程審查資料、拍照)成果報告。
會 計:負責製作經費請領和核發教師鐘點費、支付行政費(水電費、教材費、保險費、雜支)、製作核銷原始支出憑證。


六、天恩學童工作分配權責

輔導教師、志工:教師和輔導志工工作例如:點名不到應立即通知家長、維持秩序、遵守上下學時間、緊急處理、注意學童身心狀況等。(須具備合格教師資格, 例如現職教師、退休教師或待業教師和相關規定)。
輔導義工:協助教師工作(以退休公務員、大專學生、學生家長為優先人選),可以自願向本單位報名,協助教師工作,屬於熱心地方公益性質。
輔導內容:依完成學校聯絡簿輔導課業為基礎,可以另外設計課程教材,必須經過本會審核通過才可以使用,不可以用其他巧立名目方式向家長收取任何費用。
家長代表:協助本會、建議或反映學童相關事宜。

七、實施辦法:

 
項次項目項目工作之內容說明備註
1輔導對象中低收入及免納所得稅之農工漁民子女、原住民、單親或隔代教養、外籍配偶子女、經學校認定之低成就或弱勢等家庭之學生協助家庭困難之子弟認真學習不需要繳交任何費用
2設置場所申請社區活動中心或學校教室為場地需提撥水電費作為補助
3經費補助學堂每期全程輔導滿100小時結束後一週內,須檢具全期「原始支出憑證」及「期末報告」,提報本會審核請款。秘書長必須督導確實開班
  1. 本會立專戶「社團法人天恩慈善會」,在金融機構開立。
  2. 開班送審應報「天恩學堂名冊、經費預估表」。
  3. 檢具原始憑證和核銷工作,由會計處理,並登帳紀錄。
4天恩學童報名

  1. 學童來源:由學校推薦。
  2. 須符合「中低收入子女、單親或隔代教養、外籍配偶子女經學校認定之低成就或弱勢」等條件的家庭學生之規定
  3. 家長同意參加並必須上下學能親自接送者
  4. 必須身心健康沒有重大立即性殘疾者(例如心臟病、癲癇等)

學童資格應嚴格審,以管制人數和班級數。



八、天恩學童報名注意事項

(一)、報名流程:

須攜帶戶口名簿由承辦單位負責豋錄及審核許可後,始成為天恩學童(報名時須當場填寫緊急連絡電話、願意自己接送上下學等資料)。

(二)、上課時間:

以各區排定。

(三)、上課地點:

活動中心或學校教室或適合課輔自修之場所。

(四)、上課課程:

以完成「學生家庭聯絡簿所規定的當天作業」為原則;教師另外可以設計課程教學。(所設計之課程應經過本會審查會議通過後才可以使用)(目前設計方案為一小時課業指導,一小時為加強基本科目)

(五)、所需經費:

天恩學童一律免費用。

(六)、開辦班級數:

一班(人數約20位為原則)

九、預期效益:

提供弱勢家庭子女在學業上獲得輔導,養成孩童喜愛讀書、努力上進的好習慣。
藉由課後輔導志工協助,提昇弱勢家庭子女學習成效。
帶動社區志工共同關懷弱勢家庭、創造溫馨祥和社區。

十、經費概算:

由承辦單位編列經費預算表,再由本會理監事會審核,經費來源中除本會提供外,須有地方部份自籌款(配合地方資源大家共同參與關懷學童)。

十二、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和公告實施之